申请对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为物业服务人,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申请流程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由物业服务人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应书面报备业主委员会。使用方案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内容。 2、维修资金需
资讯 2025-03-06 12:40 125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产生的背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主要是要解决产权结构多元化情形下,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时,如何筹集费用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制度正式实
资讯 2025-02-27 20:00 33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 (一)使用范围: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
资讯 2025-02-20 16:20 367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为,依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第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穗建规字〔201
本地 2025-02-05 10:50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