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具体开始购买时间还未确定。 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就业人员,是指户籍在本市,年满18周岁以上或年满16周岁以上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 (一)自由职业者; (二)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 个人自愿缴
资讯 2025-03-10 08:50 0
12月24日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大湾区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早在2018年12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广州住
本地 2025-03-10 05:00 4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证明时的需求,为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提供更为便利的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实现“
资讯 2025-03-08 22:40 9
《惠州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 第一条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
资讯 2025-03-05 06:40 246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
资讯 2025-02-25 10:30 346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为清明假期,我中心在此期间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特此通告。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日
资讯 2025-02-24 07:10 361
(三)提取规定 自愿缴存人员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贷款规定 1.自由职业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自由职业者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应当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资讯 2025-02-22 17:30 378
根据《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2016〕15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
资讯 2025-02-19 02:00 389
【补缴项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费用补缴【受理机构】: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咨询电话】:0752-2731130【受理时间】:工作日均可【审批时限】:3个工作内完成审批【法律依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补缴所需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汇总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本地 2025-02-08 10:10 462
【工作简介】: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调整 【办事机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督查科)或各县(区)公积金管理部 【调整时间】:2013年4月至6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 【调整范围】: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 【咨询电话】:07
本地 2025-02-07 06:50 420
优化“五险一金”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1%(期限不超过2021年6月),或申请暂缓缴存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 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至2021年4月底,原缴费系数为0.6的下调为
本地 2025-02-07 05:50 497
《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现通告如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资讯 2025-02-05 13:20 490